1.1采购项目名称:监控摄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广西平陆运河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100%)
1.5采购项目概况:广西平陆运河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监控摄像、存储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成交人。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监控摄像、存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采购人发出发货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方(北京市、南京市、钦州市)。
2.4质保期:5年。
2.5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品牌要求:大华。
三、最高限价(含税)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77.00 万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拟投入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的,应提供拟投入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商公章)彩色扫描打印件。
4.3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响应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类似设备须包含摄像机、存储设备、视频处理器其中一类)。业绩“成功完成”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下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分项供货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签收单、结算清单或业主开具的验收证明等)。
4.5 信誉要求:
4.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5.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响应)资格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响应)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4.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0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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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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