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金花自然医学中心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450600-90-03-0341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旅发邕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GL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白沙湾区域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金花自然医学中心项目用地面积81.75亩,总建筑面积33029.40,投资额19455.82万元,使用功能为办公、展览。本项目由6栋楼与连廊组成,其中1#楼为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3194.15;2#楼为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6513.26;3#楼为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6052.09;4#楼为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4005.57;5#楼为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4005.57;6#楼为地下1层地上2层,面积为6339.80;连廊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918.96。实际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金花自然医学中心泛光照明材料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指导使用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N模式: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N为施工企业。(备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均认可为联合体业绩)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1日北京时间23:59分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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