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筒仓视觉识别系统及标语专项设计。
1.2采 购 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煤矿筒仓作为地面工业广场最醒目,最具标志性的构筑物之一,将标准化的企业标识(Logo),标准色,标准字体印刷其上,是最直观,最持久的品牌展示。为确保战略目标统一、隶属关系清晰、文化元素规范严谨,筒仓完工后,需为灵北煤矿筒仓外墙印制山西焦煤企业标识和企业办矿理念等标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第一标段: 灵北煤矿筒仓视觉识别系统及标语专项设计。
2.2服务期限:一年。
2.3服务地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
2.4其他要求: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需提供相关领域的营业执照、开户行等有关资质及有效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项目服务能力及从业经验。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请登录)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我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或我公司暂停、取消供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无。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2月5日17:00至2026年2月9日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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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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