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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5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路1号驻马店卷烟厂

2.3项目概况: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路1号驻马店卷烟厂,厂区占地面积约155.47亩,规划年产卷烟30万箱,总投资87027万元。本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新建改建总建筑面积52044.26平方米,其中,新建主要建筑物制丝车间(含动力站房)为原联合工房的扩建部分,建筑面积30494.26平方米,制丝车间(含动力站房)的主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排架+钢网架屋顶的混合结构,制丝车间(含动力站房)其余部分为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招标主要内容:(1)新建建筑物,包括制丝车间30494.26平方米(含动力站房2335平方米)、水泵房及消防水池345平方米、原料运输连廊139平方米、开闭所210平方米、工业垃圾站350平方米、南物流大门及门卫40平方米;(2)改造建筑物,包括生产管理用房6712平方米、锅炉房1034平方米、原料周转库12720平方米;(3)拆除建(构)筑物,包括原开闭所、润滑油库、燃油站以及新建建筑物施工场地内现有的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及垃圾清理;(4)配套建设相应公用动力设施和网络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配套建设道路、管线、物流广场等室外工程。

2.4合同估算价:18715.02万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3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00天。厂区工程(不包含本合同范围内建(构)筑物投用须同步建设的相关厂区管网等配套内容),不以工期总日历天为准,须根据本就地技改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工厂生产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分期分阶段实施,厂区工程计划完工时间2029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招标范围:新建制丝车间(含动力站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原料运输连廊、开闭所、工业垃圾站、南物流大门及门卫,改造生产管理用房、锅炉房、原料周转库、厂区工程,拆除原开闭所、润滑油库、燃油站,拆除新建建筑物施工场地内现有的建(构)筑物,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及清障、相关检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发包图纸)。

2.7质量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10工程质量目标:新建制丝车间(含动力站房)确保获得河南省优质工程(中州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5年7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需显示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请登录)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作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其中施工内容的)完成并竣工备案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2亿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备案文件的扫描件(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涵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查询截图)。上述的竣工验收报告包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签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即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备案文件可以为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表、备案确认书、联合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备案回执等形式的证明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单位对应的工程项目查询截图需显示项目备案时间、备案编号等信息。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此项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5.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请登录)

3.5.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

(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

(3)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首页→点击相应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查询。

3.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5投标人(包括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企业)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3.5.2、3.5.3、3.5.4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同时投标人应对3.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如果投标人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将被否决投标或不被推荐为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8:00时至2026年2月12 日17:3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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