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已由 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改委备〔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项目工程规模:在厂区内现有动力车间东北侧的预留扩建位置建设1台90t/h中温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参数:压力2.50MPa、温度400℃、供汽量90t/h,热效率90%以上)及配套设施。同步淘汰动力车间原有4台低效高耗锅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4004002250673002001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在厂区内现有动力车间东北侧的预留扩建位置建设1台90t/h中温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参数:压力2.50MPa、温度400℃、供汽量90t/h,热效率90%以上)及配套设施。同步淘汰动力车间原有4台低效高耗锅炉。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主体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档案资料归档及移交资料等各项服务等,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请登录) |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在厂区内现有动力车间东北侧的预留扩建位置建设1台90t/h中温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参数:压力2.50MPa、温度400℃、供汽量90t/h,热效率90%以上)及配套设施。同步淘汰动力车间原有4台低效高耗锅炉。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主体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档案资料归档及移交资料等各项服务等,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 29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2)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设备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3.1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并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求不得担任其他在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3.4.1设计业绩:投标人设计方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3.4.2设备业绩: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3项 90t 以上(含 90t)锅炉供货及锅炉安装业绩(注:如为总承包业绩,带锅炉供货及安装的均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单位。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各方均应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2月12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