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土建施工TJSG-3标段-含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土建施工TJSG-3标段-含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起于杭州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文海南路站,经下沙高教园区及大学城北单元、海宁钱塘国际新城、海宁产业园区、长安镇,止于杭海城际长安站,线路全长 20.8公里,其中地下段长4.9公里,U 型槽段长1.1公里,桥梁段长14.6公里,路基段长0.2 公里。全线共设车站7座,其中地下站3座,为文海南路站、银海街站、奥特莱斯站;高架站 4座,为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新建长安南车辆段,共享杭海城际长海主变电所和桐斜主变电所,共享杭海城际盐官控制中心。设置双联络线,具备与杭海城际跨线运营功能。项目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20公里/小时,项目概算总投资94.89亿元。

2、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起点位于现状仰山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路线自起点沿现状仰山路向南布设,经汉帛路、长河路、G525、钱塘路、竹山路、规划雁塘路及规划鹿耳路等至终点与胡家兜互通匝道相交,路线全长约3.752k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146.76m/5座,其中新建桥梁为76.48m/2座;拼宽桥梁53.08m/2座;桥面系桥梁17.2m/1座。设置3x6m箱涵1道,新建圆管涵1道,拼宽5道。设置信号灯平面交叉9处,项目概算总投资42900.08万元。

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长安路至G525段设计速度60km/h,G525至胡家兜互通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49.5m/40m/37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本次招标内容

1、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段:正线里程范围为右DK4+829.222~右DK18+085.930,起点为奥特莱斯站~秋潮路站区间明挖段,经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后终于线路终点,并设双联络线与既有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桥梁接轨。线路正线长度约为14.1km,包括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4座高架车站和奥特莱斯站~秋潮路站区间明挖段及高架段约3.1km、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区间约3.9km、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区间约4.0km、政务中心站~长安站区间约1.7km、长安站~终点区间约0.1km;联络线长度约为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里程范围内涉及的高架车站、高架区间、明挖区间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前期工程(道路渠化、交通疏解、桥梁拆复建、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渠)、道路恢复、雨水等管线迁改、其它管线迁移配合等)、其它工程、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车站装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全线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保修期保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213769.07万元(其中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约188520.35万元,仰山路约25248.7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资质之一即可:①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独自承担市域铁路工程施工任务,具有以下“①、②”资质之一:①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业绩: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高架车站、连续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业绩中要求的高架车站、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可以在不同合同(最多2个合同)中体现。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2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①、②”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上述“①、②”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高架车站或连续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内容。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三)拟派仰山路项目施工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2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仰山路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 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下载时间:2026年2月6日至 2026年2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