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采矿设备采购(二期)地下多功能服务车,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200万t/a地下开采项目矿权面积7.66km2,开采深度范围为标高2350m~1620m,矿区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境内,地处滇池聚磷区南西,东邻昆阳磷矿一至四采区,西接肖家营磷矿,北部为海口磷矿。
矿区距昆明市南西212°方向平距44.5km,距晋宁城区300°方向直线距离9km。东起大巍山,西至二街镇二鸣公路。矿区北端有320国道,东部有昆明-昆阳-玉溪铁路及公路、高海高速公路、安晋高速公路,南部有八街-二街-海口公路,矿区内简易公路交错成网,矿区至晋宁区城区公路里程约13km、至昆明市约62km。离矿区最近的火车站为中谊村车站,距矿区约10km。交通极为方便。
2.2 项目背景
为保障昆阳磷矿二矿后续生产接续,提高作业安全与效率,并顺应采矿工艺创新与智能化发展趋势,根据《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200万t/a地下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等,经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实际、技术发展及2026年采掘计划,启动采矿设备采购(二期)地下多功能服务车招标工作。
2.3 招标范围:具体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基本技术要求等详见下表《招标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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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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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参数、相关要求及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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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下多功能服务车 |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配置,满足使用功能及相关规范要求。 |
台 |
1 |
须配置高空作业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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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总报价须包含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税额开具发票),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税费、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卸货费、随机提供的备品配件和专用检修工具、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培训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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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指定地点。
2.5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安全运抵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若遇到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等影响正常交货的,经招标人同意,则可顺延交货期。
2.6 质量要求: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严格达到的技术水平与品质要求。该标准首先必须完全符合本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的所有约定,确保满足井下特殊作业环境;同时,还必须符合与本合同设备相关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2.7 质量保证期:自双方共同签署《性能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
2.8 产品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应符合《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及国家现行的最新规范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要求。
2.9 技术要求:设备的具体技术规格、性能参数、配置清单等均以《技术协议》为准。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材料、工艺、性能等方面完全符合或优于《技术协议》的约定。
2.10 技术服务:投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从设备卸货、调试直至性能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与支持。
2.11 最高投标控制价:1,750,000.00元(含税)。
2.1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1)(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 ①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②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①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②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3.2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项目招投标期间查询网址查询信息页面完整截图及承诺书。
3.4 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参与投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该授权书必须明确声明,制造商仅授权该投标人作为其代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未授权任何其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授权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其他要求:
3.5.1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附证明及附彩色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一年(2025年1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彩色扫描件);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3.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5 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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