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水务铜梁厂三期2026年外回流管道更换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西水务铜梁厂三期2026年外回流管道更换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对渝西水务铜梁厂三期外回流污泥管道弯头处进行更换,更换为12米DN600×10.5mm的3PE管道,3个DN600×10的90°弯头和2个DN600×10的45°弯头,含临时倒排措施。具体见第五章清单。
2.2服务地点: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铜梁污水处理厂三期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2.4本项目采购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采购人的下属单位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铜梁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鲜公章)。
3.2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条件:供应商须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期止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设施类维护维修或改造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合同未明确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3非法人参加比选的,需供应商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该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告后附“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不得存在(4)-(11)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6、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于2026年 2 月 5 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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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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