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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如皋段)0.4KV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通****网供水工程(如皋段)*****###路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NTGC********(JT017)
预算金额:********.92元
最高限价:********.92元
采购需求:南通****网供水工程(如皋段)*****###路迁改工程涉及现有运###路、线杆等迁改、迁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及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江苏****公司外包安全准入合格证和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并提供安质部“两种人”考试通过名单,且“两种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缴纳开标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提供2024年1月1日后,400V、10kV及以上迁改或迁移或维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之日),各类不少于5个。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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