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按询比人要求对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能源管理部双流机场天然气加臭装置进行维修维护及臭液补充。详情请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1.2 服务期限:3年。
1.3 服务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1.4 最高限价:加臭装置及线路维护保养最高限价为15.0万/3年;臭液补充费用最高限价430元/kg,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维修部分各单项最高限价详见“维修清单及限价表”。超过任一最高限价的询比申请无效;低于所有有效供应商各部分平均价80%的报价,评审委员会将请供应商作出澄清。拒绝澄清或澄清理由不被采信的,评审委员会按低于成本价否决其申请。
2.供应商资格要求(若涉及虚假响应、造假等问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与询比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记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在本询比项目中同时参与询比;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为询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③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询比申请资格。
④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⑤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禁止参与本项目的情形: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查询供应商在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询比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9)特殊资格:
1)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四氢噻吩)经营许可证。
2)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第3类)【询比申请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询比申请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的有效合作合同或协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 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4.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 2 月 5 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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