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集中采购液碱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6-00336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集中采购液碱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集中采购液碱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批)
采购实施单位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I标段(新疆地区):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II标段(湖南耒阳地区):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III标段(湖南衡阳地区):两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主供应商70%;辅供应商30%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
I标段(新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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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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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碱(氢氧化钠) |
工业级≥30%;GB/T209-2018标准;IL-Ⅲ;无色透明、稠状液体 |
吨 |
1846.6 |
II标段(湖南耒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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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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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碱(氢氧化钠) |
氢氧化钠浓度≥30%,未规定事项,产品标准按GB/T 11199-2024《高纯氢氧化钠》HL-III一等品或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IL-III执行 |
吨 |
240 |
III标段(湖南衡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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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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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碱(氢氧化钠) |
满足国家标准GB/T 209-2018中的IL-I型液体NaOH含量≥50%(离子膜级) |
吨 |
6800 |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中核铀业集采签订新的采购合同之日止,最晚不超过2027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批次以合同签订为准),按需分批供货。
交货地点:
I标段(新疆地区):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境内。
II标段(湖南耒阳地区):湖南省耒阳市大市镇大市经济循环产业园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III标段(湖南衡阳地区):湖南省衡阳市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包含本标段采购产品的有效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运输许可资质或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相应的运输许可资质;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须至少具有1项液碱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上述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章3.2条要求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为其承诺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02月04日18:00—2026年02月1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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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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