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1#综合楼等22项)(3-1#公寓型租赁住房、3-2#住宅型租赁住房、3-3#公寓型租赁住房、3-1#人防出入口、3-D1#地下车库、5-1#公寓型租赁住房、5-1#出入口、5-D1#地下车库、6-1#公寓型租赁住房、6-D1#地下车库)-配电箱(柜)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 京发改(核)〔2023〕167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海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1#综合楼等22项)(3-1#公寓型租赁住房、3-2#住宅型租赁住房、3-3#公寓型租赁住房、3-1#人防出入口、3-D1#地下车库、5-1#公寓型租赁住房、5-1#出入口、5-D1#地下车库、6-1#公寓型租赁住房、6-D1#地下车库)-配电箱(柜)图纸范围内配电箱(柜),共计2170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暂估金额: 6593749.47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海淀 海淀区明光村地区
其它说明: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7(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3.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资质,近/ 年/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 年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 提供强制性产品3C认证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填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注:企业应依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02-09 17:00:00 - 2026-02-14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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