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新乡政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41700.00元;
最高限价:84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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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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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政采竞谈-2026-3-1 |
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1分包 |
841700 |
8417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公安局车辆保险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经营车辆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响应,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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