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燃气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STC
2.2招标项目名称:燃气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更新改造
2.3采购数量:1项
2.4设备基本功能:拆除原有锅炉设备,更换新的锅炉系统。
主要指标要求:
2.4.1设备型号2台 SZS10-1.25/300-Q,燃烧机(利旧)。
2.4.2额定蒸发量:10t/h
2.4.3额定压力:1.25MPa
2.4.4过热蒸汽温度:300℃
2.4.5给水温度:20℃
2.4.6热效率:满足TSG9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关于燃气冷凝式锅炉的能效要求(≥98%)
2.4.7排烟温度:≤70℃
2.4.8炉墙外壁最高温度≤50℃
2.4.9 氮氧化物排放≤50mg/m3;二氧化硫排放≤35mg/m3
2.5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晨光集团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交付(其中锅炉设备前9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制造,具备到厂安装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连续盈利的审计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3.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所投产品同类业绩1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及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最终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应有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和双方盖章,否则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4投标人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提供基本户金融机构出具的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非无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胶装至正本)。
3.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级(含)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验为准)
3.6.2投标人不存在被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科工四院通报,5年内不得参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科工四院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前……注册及登记等工作。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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