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6)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项目基本概况: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对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家具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评比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对同一标段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仅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供应商。
5.交货期要求:购销合同签订、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日内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影响,交货期可适当顺延,需取得采购人的书面认可)。
6.项目最高限价(含税):¥807,96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柒仟玖佰陆拾元整)。
注:供应商应根据评比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含税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项目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响应,则另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参加采购活动资格的情形(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供应商出具响应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须提供至响应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供应商出具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响应登记及购买评比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9日17:30。
2.获取方式:
(1)评比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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