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芳亭村悠林谷休闲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虎邱镇芳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虎邱镇芳亭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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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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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850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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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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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 |
园林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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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 |
专业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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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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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50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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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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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标段划分(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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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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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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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2)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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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招标项目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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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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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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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1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9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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