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单位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管片制作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为满足中铁十八局集团海南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管片施工需求,根据中国铁建区域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本公司承建工程管片生产所需管片模具、钢筋笼胎具进行以法人单位为主体的物资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诚邀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海南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三标工程含:大隆主洞、XY2#施工支洞、XY3#交通检修支洞、XY4#施工支洞、南木支线和分水闸门井。合同额15.78亿元,合同工期1730日历天(4年9个月)。其中管片外径4.1m,环宽1.2m,TBM1总长10270m,8558环,TBM2总长6820m,5683环,合计14241环;管片外径3.6m,环宽1.2米,TBM3总长9600m,8000环,TBM4总长8700m,7250环,合计15250环;管片外径3.5m,环宽1.2米,南木支线盾构机开挖总长3124.7m,2604环;管片数量共计32095环。盾构工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9年2月13日。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2.2.2谈判流程:本次材料采购合同谈判服务中铁十八局集团海南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管片施工,投标人首次报价开标后,谈判小组初审各单位资质等谈判响应文件,与各单位分别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后供应商做二次报价,谈判小组做资质等响应文件、二次报价等内容复审(复审通过不代表对响应文件存在问题的认可,后续环节发现存在问题仍可追溯,必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复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谈判的投标人进行三次谈判,谈判结束后出具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与推荐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依据
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管片模具供应商生产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施工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4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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