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温泉专项水循环、水加热系统) 已由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阿尔山市林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温泉专项水循环、水加热系统)2.2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2.3招标规模:项目内温泉专项水循环水加热设备及安装全部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4项目计划投资:832.13402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22002026012701001001 |
标段名称 |
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温泉专项水循环、水加热系统)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832.13402 |
工期(日历天) |
4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05 08:30 至 2026-02-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