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就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防撞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防撞物资,其中一标包采购内容为: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二标包采购内容为:进口防撞缓冲垫。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港。
2.3交货期:
一标包:分批进场,自每批次备货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每批次货物最终进场时间以备货函、协议或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二标包:分批进场,自每批次备货函发出之日起,14日内完成供货,每批次货物最终进场时间以备货函、协议或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4质保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生产日期要求:供应商所交货物的生产日期必须在交货当日的前6个月以内。
2.6采购控制价:
一标包:上限控制总价为1,004,016.00元。
二标包:上限控制总价为268,000.00元。
2.7标包划分: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2个标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同一家供应商可以参与2个标包的报价,但只能成交其中1个标包。若供应商在2个标包同时排名第一的情况时,则按各标包的采购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在其他标包中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一标包: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标包: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业绩要求:
一标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一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防撞设施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合同和发票的金额均不低于业绩要求的金额)。
二标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一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防撞缓冲垫(包)装置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均不低于业绩要求的金额)。
3.3产品要求:
一标包:固定式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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