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江化工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化工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采购。
2.2招标范围:离子交换树脂共计282吨。
2.3交货期:分两批次到货。第一批到货时间要求为2026年4月15日之前,到货数量为141吨,要求产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1日之后;第二批到货时间要求为2026年8月31日之前(暂定,具体送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到货数量为141吨,要求产品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1日之后。
2.4最高投标限价:620.4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先货后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份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与所投产品相同品牌)使用贝吉尔工艺技术的双酚A装置(中国境内)的业绩,提供使用30个月及以上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的乙方可以不是投标人,但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产品品牌且与所投产品品牌一致)及运行良好的使用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17时至2026年2月10日17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3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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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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