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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动力电池财产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3 收藏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动力电池财产险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动力电池财产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如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配合办理政府验收手续(不限质监验收、消防验收、环评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保险业务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10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年为准),且经营范围能够合法承接招标人保险标的、险种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2025年保费收入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名单,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投标人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等要求的能力;
    8.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资质及能力;
    10.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1.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2.投标人必须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作为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
    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收保险中介代理机构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1-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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