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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04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

2.项目地点:南通市

3.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如最低价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4.最高限价:报价投标不得高于3万元,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相关仪器设备进退场费、人员工资、服务费、检测费、管理费用、保险金、各项规费税费、配合协调、会务费、专家评审费、问卷调查费等所有费用等)。同时,投标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再调整。

5.招标内容: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等。

6.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付款方式:在本项目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经修改定稿的文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评价要求与方式:

1.乙方(即中标人,下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依据相应评价导则中的有关方法并结合其他适用的评价方法,评价建设项目整体的本质安全程度及安全生产管理上的符合性;

2.甲方对安全预评价的合理要求;

3.提交给甲方文字形式的《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一式陆份;

4.《报告》在合同生效、甲方提供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并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如甲方需对评价过程中所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则整改期不计入乙方工作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为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中公示的安全评价机构;

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编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职称,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拟派主编人员具有安全评价工程师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编人员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网站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 月11 日9:30之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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