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器内存和存储扩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器内存和存储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请登录)
3.预算金额:46.5万元
4.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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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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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存条 |
条 |
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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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T硬盘 |
块 |
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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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服务 |
套 |
1 |
/ |
4.1招标范围:服务器内存和存储扩容设备产品;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和技术指导服务,配合验收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原有服务器正常运行,原厂配备设备(针对现有服务器的基础上,若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我单位正常使用,投标单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文章供货要求。
4.2交货期:中标公示结束后,自下订单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成。
4.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4.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三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 2 月4 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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