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生物反馈胃肠动力仪等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肺功能检查仪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40000元 |
2 |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 |
广州市海珠区 |
/ |
|
|
生物反馈胃肠动力仪 |
台 |
200000元 |
1 |
/ |
||||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台 |
74000元 |
1 |
/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报价为项目现场完税价,应包含设备费(含相关配件)、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调试费、场地适应性改造费、培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35.4万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需完成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后的截图)。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采购单位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报价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4.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事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