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投标人应按照分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总价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各需求单位前序合同服务期满至2026年12月31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①缴纳税收的凭证;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最近三年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工程或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擅自将本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5、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里提供资格条件内容的相关资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人将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履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方或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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