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在我公司诉债务人诉讼中,为我公司提供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担保,并出具法院认可的财产保全函。共涉及诉讼合同纠纷两个,涉诉金额分别为31,215,708.04元和27,297,925.59元,共计58,513,633.63元。
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二、服务要求
对我公司提供的全部文件与资料妥善保管并严守机密,非因法定程序之要求,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公开披露上述文件或信息。
三、付款方式
委托事宜完成后15日内,我公司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地区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需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须附总公司授权书及总公司资质文件(均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采购方将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低于其他参标人平均价格70%)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采购方有权否决该供应商。
4、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总价限价:40000元。
6、本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在价格相等的条件下,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中标供应商。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0:00
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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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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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