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进口产品,适用于(/)。节能产品,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3.3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4、报名
4.1报名期限:从2026年 02月 04日起至2026年02月06日(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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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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