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白河中游城区段部分专业初步设计劳务(SJ1A2023-0689-XZ1)
2.工程地点:南阳市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白河流域中段城市湿地,拟委托内容包含总图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初步设计的部分劳务工作。
4.最高限价:47.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书。
7.招标范围:土方工程(总图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部分劳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总公司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明确投标权限、责任承担等。
2.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阶段如现场查询的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现场网上查询的内容为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控股关系承诺书和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时间:
2026年2月3日9:00至 2026年2月10日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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