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为新能源电池厂房建设,总占地面积60953.55㎡,主厂房单体总建筑面积约43583.1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锂电池生产厂房建设,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24881.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 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2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长丰县芯电产业园(吴山集成工厂)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4.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7000万元。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25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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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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