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1#楼、4#楼及地下车库施工总承包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 主体结构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一标段 进行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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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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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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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1#楼、4#楼及地下车库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孙武路以东,东海路以南,飞鹰街以西,花语路以北 工程规模: 1#楼地上18层(含机房层),地下1层;4#楼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 135163.55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97835.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37328.04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560日历天,本合同工期5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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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4#楼地上及周边地下室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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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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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付款,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完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项目整体建筑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0%,完成最终审计结算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完工后24个月)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质量保修金1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投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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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同时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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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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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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