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零售外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零售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大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与6家国有银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一级分行合作开展大堂助理、客服(含电销)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至少一项,合同金额总计3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8、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周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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