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及巡特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及巡特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及巡特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3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1公共秩序维护(保安):项目整体区域内的全天候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工作。

1.2环境保洁:根据业主方实际要求,对项目整体区域及设施提供综合保洁服务,并完成业主方布置的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的清洁服务工作。

1.3会务及日常接待等综合性客户服务,重要会议及各种活动的服务工作。

1.4强电、弱电、空调、电梯、供水、消防等所有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一般设备维修、抢修工作。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3.11-2027.9.3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允许分包的内容为保洁,普通保安(不含保安队长、不含保安主管、不含监控)。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