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5.6万元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共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1最高限价23.142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22.458万元,本项目为固定价格报价,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保险费为固定价格报价,各供应商磋商报价表不得随意更改,按要求填写45.6万元(成交后:采购包1成交金额23.142万元;采购包2成交金额22.458万元)。
(六)采购需求:为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减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我县人民财产造成的损失,预防、化解和降低潜在的灾害风险,建立公共安全城乡住房救助保险机制,有效提高我县居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便于及时恢复生活生产,减少因灾致贫现象、减轻政府负担,提高广大群众生活幸福感指数。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救助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民救〔2018〕3 号)、《宿迁市公共安全城乡住房救助保险实施办法》(宿应急发﹝2019﹞56 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承担公共安全城乡住房救助保险。本项目共分为2个采购包招标,2个采购包的成交相应承保比例分别为50.75%、49.25%,具体分包如下:
(1)采购包1承担的区域有:归仁镇、梅花镇、大楼街道、界集镇、金锁镇、朱湖镇、石集乡、半城镇、临淮镇、孙园镇、龙集镇(采购包1承保户数比例为50.75%)。一年保险费预算价23.142万元,每年按实际符合参保条件的户支付保险费。
(2)采购包2承担的区域有:青阳街道、重岗街道、车门乡、上塘镇、瑶沟乡、魏营镇、天岗湖乡、双沟镇(采购包2承保户数比例为49.25%)。一年保险费预算价为22.458万元,每年按实际符合参保条件的户数支付保险费。
(3)本次采购根据合格供应商数量设立2个成交供应商名额,按得分高低排序设立前2名为备选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保险费为固定价格报价,第一成交供应商固定价格为23.142万元、第二成交供应商固定价格为22.458万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四)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评审专家签字确认。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00至2026年02月09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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