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总投资为2864.73万元,建设规模:马站服务区(东区)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67.5 亩,服务区综合楼建筑面积 6350.89 ㎡,其中已建部分 4537.63 ㎡,扩建部分 911.59 ㎡;垃圾房(拆除重建)22.22 ㎡,机修间(拆除重建)132.06 ㎡,充电桩平面布局。建筑高度,绿地面积未变,符合原规划条件环境容量(容积率≤0.2,总建筑面积≤9000m², 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m),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扩建、汽修房和垃圾房拆建、综合楼室内装修、 综合楼外立面改造、互动多媒体、亮化、景观绿化提升等。建设地点:马站服务区位于G1523甬莞高速公路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车岭村,本次改造范围为马站服务区东区。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专项设计等);采购(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主体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6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能力:
①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单位)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年龄≤60周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仅对注册建造师资格作要求,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则无需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年龄≤60周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年龄≤60周岁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 ,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三)其他: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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