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绍兴市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位于钱塘江尖山河段南岸,西起曹娥江大闸右岸海塘,东至上虞区海塘。工程任务以防潮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滨海生态环境。工程等别为Ⅰ等,海塘、二号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设计潮水标准 300 年一遇。工程防潮标准为 300 年一遇,主要包括:(1)提标加固海塘2.71公里,新建丁坝10座、加固丁坝1座;提标加固二号闸,规模维持不变(净宽3孔×6米);拼宽桥梁1座。(2)新建绿道2.18公里、文化节点1处、休闲亭廊5座、便民服务中心2座;沿塘生态修复面积6.73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补充海塘安澜工程前端监测设备,采集实时水位、潮位、雨量、工情、安全、视频等数据,建设物联网平台、数字孪生平台及海塘现代化运行管理矩阵平台,满足管理单位对实时信息数据的监管需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5.305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1.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1.4.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1.4.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技术条款要求。
1.6工期要求:软件交货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硬件部分根据工程标完工验收之日同步完成。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R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5.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供货业绩: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452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供货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由发包人开具的能体现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载明发包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其他材料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7 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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