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津县庭院燃气管道及户内安全设施智慧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N
2.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
3.建设规模:(1)改造开泰等118个小区dn63-160PE材质、dn25-80镀锌材质燃气低压管线62665米,改造dn63-110PE材质燃气中压管线21209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庭院管道72001米,立管11873米;
(2)改造福宁家园等102个小区27827户户内燃气安全设施,其中改造燃气表、报警器及切断阀25647套,波纹管30049根、调压箱398台,加装燃气安全装置32229个;
(3)加装压力传感、阀门井安全监测、远传报警等燃气管网监测预警感知设备8500台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640000米。
4.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递交设计方案文本,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工程深化设计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计(本项目测绘、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等设计内容)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2%;施工费: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2%。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4.其他:(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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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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