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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康沙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隆县康沙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西藏洛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藏洛发改发[2026]015号、关于昌都市洛隆县康沙镇集中供水工程法人及勘察设计招投标方案等相关事宜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洛隆县水利技术服务队,招标人为洛隆县水利技术服务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隆县康沙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净水厂一座,铺设管道2.7万米,修建蓄水池5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全阶段勘察(测)、设计服务工作,按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规范,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工程全阶段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包括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图设计(含工程清单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周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03日18:00至2026年02月10日18:00关注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18:00至2026年02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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