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国泰新华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国泰新华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02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国泰新华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现状国泰新华路由双向两车道提升改造为双向四车道,全长6706.284米,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9.5米,路面宽度18米,配套建设交通、照明、桥涵、预埋管线等附属设施。
2.1.1 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对现状国泰新华路由双向两车道提升改造为双向四车道,全长6706.284米,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9.5米,路面宽度18米,配套建设交通、照明、桥涵、预埋管线等附属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9418.65万元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281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5日。
2.1.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1施工类人员要求:
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试验员≥2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2人。以上岗位均不得兼任,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施工类专职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26人。
【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标准员、测量员、试验员若无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可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预算员须提供造价注册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所在地区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需提供能证明该地区取消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的正式文件),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3.2.3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近一年(2025年2月-2026年1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4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资格要求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且道路全线施工长度≥3km的市政公用综合工程(含道路)或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2025年新设立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5 年,指 2021年2月25日起至 2026年2月24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5 年,指 2021年2月25日起至 2026年2月24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2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7.4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年2月4日11时00分至 2026年2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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