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辖内网点柜面业务传票传递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6.7180万元(含税)。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56.7180万元(含税)。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辖内网点柜面业务传票传递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根据运营事后监督工作要求,广州市内支行、南沙分行、社区银行及分行本部柜面业务传票每日需送往运营管理部监控对账中心进行事后监督审核及影像扫描。为确保事后监督传票传递工作顺利开展,需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为招标人进行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的传票传递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1年。
5、履约保证金:不需要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截图);
3、供应商须承诺以往在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者不良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相关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招标代理开标当天查询关联关系,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相关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出具承诺函,相关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方法: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领购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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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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