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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元氏县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6-02-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7国道元氏县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投资[2026]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一)对107国道两侧及中间绿化带清表、地面整理、补植补栽,整理绿化面积约34.12万平方米,修复和更换路缘石约19780米、便道砖约100平方米;(二)对107国道沿线经开区企业门前停车场及乡镇企业门前地进行路面挖除、绿地恢复约15850平方米;(三)对沿线道口及部分路段破损处进行沥青路面铺设约41180平方米;(四)对沿线公交候车厅、盖板等位置进行维修改造、安装喷灌设施等。
2.2招标范围:107国道元氏县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甲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冀建质安函【2023】528 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2 23:59至2026-02-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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