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华电力静海新华以沟渠为主的1.2G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选址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核查成果,成果需符合规划资源主管部门要求。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待条件完备和资料全部提供后继续履行选址工作,提交成果时间顺延。服务地点:天津静海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作范围:
资料收集:收集蔡公庄镇三区三线数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规划交通、电力及村庄规划等影响项目选址因素的相关资料;
数据排查:对蔡公庄镇惠丰东村、惠丰中村、惠丰前村、惠丰西村沟渠及坑塘地类进行规划符合性分析、筛查,确定光伏场区用地范围,满足选址要求;
数据制作:制作天津静海新华以沟渠为主的1.2G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蔡公庄片区光伏场区用地范围shp数据,形成电子成果,刻录光盘;
提交审查:将数据提交至静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审查;
修改完善:如有相关科室提出问题,服务单位应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对接,对数据修改完善,重新制作数据,刻录光盘。最终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审查;
其余工作范围详见附件1《天津静海新华以沟渠为主的1.2G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选址采购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数据需符合规划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如核查成果在提交规资局审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报价人需进行跟踪修改,直至提供数据成果满足规划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
(2)报价人选址核查制作的shp数据成果,刻录光盘,提交至采购人,数据通过静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合格后视为验收通过。因报价人提供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有误等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报价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应具有至少1个项目选址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未体现合同签署日期的视为无效;有效合同业绩的签署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4)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6年2月6日8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