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施工外立面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 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施工
2.1.2工程地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东至城市道路NB9,南至城市道路EA2,西至规划绿地和道路NB8,北至规划绿地。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南地块南侧。
2.2招标内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主教学楼及学科用房C、D施工外立面方案及图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100%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外立面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5328829.13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32411769.85 元,税率为9%;
超过最高限投标价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具有与招标分包工程同类的施工业绩,可参与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资质要求:
1) 需具备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 其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加工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等建筑装饰材料;工程设计;专业承包等;
3)具有并通过GB/TIS019001,GB/TIS024001,IS045001三大体系认证,取得企业信用等级AA资信等级;
4)成立年限不低于12年。
(4)能力要求:
1)具有研发设计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或对外试验检测实验(室)中心,发明专利不得少于10项;
2)自有门窗、幕墙加工生产、储存基地,占地面积不应小于约5万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物料库房、配套办公及功能性设施用房);主要加工设备数控化需达到80%以上;年产能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含单元体、框架式、门窗等)。
(5)业绩要求
1)入选前1年前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2)近三年内签订成交的合同总额不低于50个亿或签约面积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且有同类工程业绩,且参与的项目获得过鲁班奖、国家优质奖等。
(6)其他专业性要求:
1)参编过幕墙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
2)具有幕墙生产及安装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8)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5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3个),B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2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9)其他要求: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中,不得参与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上访、恶意讨薪等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照上述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下发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需要提供资料:分包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三年类似项目情况表、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息、授权委托书、企业信誉证明等。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人。
4. 投标人评标办法
4.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一致时,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1±15%)范围内,执行项目制定限价的,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注:80%/(1+(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司审核的最高头投标限价)/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2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0日10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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