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说明:
1.项目背景:随着招标人业务发展,分行不良资产诉讼案件逐步增多,增补入围律师事务所代理招标人开展相关诉讼,可进一步优化分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质效,提升诉讼案件应对专业化水平,提高不良贷款诉讼效率。
2.采购内容:框架协议采购,代理本金金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不良贷款清收诉讼,代理期限至案件终结。采购1-3家律师事务所,在需要开展诉讼代理时,第一年按照入围单位排名顺序,轮流使用,后续根据投标人的年度考核情况,由招标人直接选定律师事务所代理。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到期后如有未结案件,则至代理案件终结止。
4.入围投标人数量:1-3家律师事务所。
5.报价方式:单笔案件按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标准进行报价。6.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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