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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GN20 |
发布日期 |
2026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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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高导热碳纤维预浸料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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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采购线上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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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采购人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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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高导热碳纤维预浸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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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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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高导热碳纤维预浸料采购项目,数量一批,实际供货数量、实施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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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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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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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公民; 3、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注: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证书查询截图。 4、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少一年具有年销售高导热碳纤维预浸料2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无法满足的可提供多份该年度内合同进行累加。 注:须提供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须体现高导热碳纤维预浸料)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点的,另须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发票等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要点,采购人保留抽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5、供应商须提供实缴资金证明,包括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年报关于实缴资本金额的截图或其他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其实缴资本金额。 6、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3个月的任意数量员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7、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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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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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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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询比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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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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