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受电弓大修委外维修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及维修地点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
项目维修地点:投标人或招标人生产基地。
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电客车采用DC1500V供电,六辆编组的B型车,共配置30列电客车/180辆,整车供货商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受电弓生产厂家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分公司(以下简称原厂或同品牌)。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贰佰伍拾捌万元整(¥2580000.00)。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综合单价详见格式D3:投标报价表备注栏标记“△”部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标段划分:/
服务期限及维修周期:计划服务期为36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受电弓大修维护保养规程中的项目内容和要求执行,完成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30列电客车(0101-0130)受电弓的大修工作、培训及提供部分受电弓大修专用工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资质要求
☑无要求
3.3业绩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受电弓架大修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受电弓维修业绩。
③单项合同数量在1列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整车销售业绩。
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反映业绩特征的内容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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