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空调及风道清洁大修委外维修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及维修地点: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
项目维修地点:招标人生产基地及投标人生产基地。
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电客车采用DC1500V供电,六辆编组的B型车,共配置30列电客车/180辆,整车供货商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空调机组供货商为石家庄国祥。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玖万元整(12690000.00元),单项不含税控制价详见格式D3:投标报价表。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标段划分:/
服务期及维修周期:计划服务期为36个月。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电客车空调及风道清洁大修维护保养规程中的项目内容和要求执行,完成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30列(0101车-0130车)电客车空调机组、客室空调风道清洁的大修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架大修或维修业绩。
②单项合同数量在1列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电客车整车销售业绩。
备注: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反映业绩特征的内容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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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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