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维护服务
1.2 采购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持续有效,规范研发项目管理、知识产权布局、财务核算等核心环节,充分享受国家及新疆地区高企相关政策红利,通过选聘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维护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新技术企业维护三年全周期服务相关内容,包括研发项目全流程合规管理服务、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管理服务以及2028年高企重新认定衔接服务等内容。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管理咨询或技术信息咨询或财务咨询或税务咨询等。
(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高新技术企业维护服务案例(以2023年1月至今的合同协议书为准,至少提供一项)。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11时00分--2026年2月8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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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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