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公路工程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2023〕110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浙交许〔2023〕5001243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龙游县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龙游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龙游县童家村西南侧,与湖镇至童家公路终点形成交叉,路线由东向西,经街头村、西徐村后,至雅村附近设置菱形互通上跨溧宁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线沿雅村、塘坞、邵麻车布线,上跨溧宁高速公路后,路线继续沿树蓬村、湖菱山、下翁畈布线,设置桥梁上跨虎十线后,经双宅至新塘底附近,利用衢丽铁路预留桥梁下穿衢丽铁路,之后路线由北往南经胡门至西后山头北侧与现状平团公路顺接,利用平团公路拼宽,并在团石分离桥和汪船头大桥右侧拼宽上跨杭金衢高速公路和衢江航道,至终点平山桥村附近 320 国道上,与 320 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公路相顺接。项目路线全长约18.95公里。全线设置桥梁约2197米/16座(其中大桥约1555米/5座,中、小桥约642米/11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加定向匝道1处。
本次招标范围主线K0+000~K18+946段的土建主体工程正在施工。
2.2 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主线K0+000~K18+946段,总长18.946公里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含中央分隔带、土路肩、平交口交通岛、互通绿化等)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养护及缺陷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计划工期
本标段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养护期) 24 个月(自初步完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2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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