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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分公司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分公司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SCZ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是彭山区分公司为加强对职工食堂食材原料、辅料等物资的集中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职工食堂食材费用支出,降低职工食堂运营成本,同时也为防止因劣质食品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进而保障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现需购对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

四、采购内容:采购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主要为食堂提供调味类、蔬菜、肉禽水产类产品。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2万元,资金已落实。

注:本项目预算仅为预估购置费用,采购方不承诺固定的采购数量或采购额度,投标人自行承担协议期内各种因素导致的采购方订单需求变化风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影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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