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和评标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72000.00元
采购需求: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全方位展现大观区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及劳动模范风采,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拟拍摄制作一批主题鲜明、感染力强、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作品,用于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推广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方法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阶段履约,整体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含脚本创作、拍摄制作、成品上线),具体按合同约定分阶段推进,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顺延的,履行期限相应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公告上网时间:2026年02月02日
2、报名时间: 2026年 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 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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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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